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党组防控要求,现就全区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要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地方政府和疫情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一协调落实防控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管控,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要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指导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防控相关工作。
二、落实分类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迅速排查寒假期间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武汉籍返乡学生情况,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对近期有意赴武汉等疫区出行的师生给予必要的提醒和劝阻。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要全面排查准备赴武汉高校参加艺术类“校考”的学生以及武汉赴我区参加艺术类“校考”的考生,积极做好相关预防措施。要分类做好应对方案,制定严谨周密的防控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开学师生返校等相关工作。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相对薄弱地区学校防控工作。
三、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各地各校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的防控工作,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控制师生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原则,加强对假期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不得提前开学。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假期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在寒假期间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对证照齐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卫生防疫保障;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补课班、培训机构,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对于不符合办学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点,坚决予以取缔。
四、强化环境卫生条件改善。各地各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科学开展消毒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五、加强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做好家校对接,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六、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各校要结合教育实际和学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重点关注疫情发生、发展情况。自2020年1月23日起,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及时报送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高校寒假期间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武汉籍返乡学生、开学时间等情况一并报送。
教育厅值班室电话:0471-2856522
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人: 李云峰
电 话: 0471-2857034(兼传真) 13947159399
电子邮箱:2684376974@qq.com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1月22日